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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8年黑龙江考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 |
| 时间:2008-1-17 14:08:48 作者: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 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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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黑学位办函[2008]1号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现将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1号)和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我省2008年考试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网报时间:3 现场确认时间:3月29日-30日(报考人须持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考试资格审查表》) 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收费:按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每科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三、本次报名考试工作委托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具体负责。 附件:1、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1号)(电子版见教育部网http://www.moe.edu.cn) 2、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2号)(电子版见教育部学位中心http://www.cdgdc.edu.cn/) 二ΟΟ八年一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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