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基地”进行评估的通知
时间:2007-3-26 10:58:46 作者: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 评论


 
黑学位办字[2007]01号
 
关于对 “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基地”
进行评估的通知
 
有关普通高校研究生主管部门:
    为深入实施“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黑教研[2005]44号),从2005年起,我省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等11所院校建立37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2005和2006年共投入建设经费920万元。现就“创新基地”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基地”是“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结合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规划,着重为培养研究生创新科研能力提供服务。
    “创新基地”一般建设在“六大”产业群体中的骨干企业中和科研单位。
    “创新基地”实行双导师制的联合培养,课程学习一般在学校进行,学位论文在“创新基地”撰写,每个研究生由学校和“创新基地”(企业)各出一名导师联合指导,论文选题一般为实际科研攻关项目。
    二、评估内容:分建设目的意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企业攻关和技术改造、建设经费使用情况、2007-2010年工作计划(含经费预算)等五部分,自评报告不少于1万字。
    三、省学位办将根据情况组织专家去现场评估,不上报自评报告和评估达不到优秀的“创新基地”,今后不给予经费支持。对评为优秀的“创新基地”省教育厅在2008年给予每个“创新基地”30万元建设经费奖励。请有关单位将自评报告一式三份(纸介)及自评报告电子版(光盘一份)于4月29日报到省教育厅404室,联系人:张莹。
    四、根据工作需要,同时启动第三批“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与自评报告同时上报。各申请单位请填写《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doc 一式三份(见附件)(此表可在http://www.hljxwb.com网上下载)。

    附件: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第一批.xls第二批.xls
 
 
              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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