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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我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评估的通知 | |
| 时间:2007-2-1 18:36:42 作者: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 评论 | |
关于对我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评估的通知 黑学位办函2007(02)号 各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渠道。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是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在为振兴我省老工业基地服务中,专业学位人才与学术性人才发挥着同等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专业学位的教育教学管理,保证专业学位教育质量,我办将对我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评估,现对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估范围:2005、2006年毕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二、 本次评估分合格评估和优秀评估。合格评估名单在毕业或学位数据库中随即抽取,优秀评估名单由院校按一定比例上报。 三、 评选为省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将给予一定奖励并颁发证书;评为不合格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根据情况将对其招生专业和指导教师作出减少招生数或停招等处罚。 四、 本次评估委托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进行,有关具体事宜由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月29日
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评估处,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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