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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重点学科项目申请书的通知 | |
| 时间:2007-2-7 18:50:11 作者: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 评论 | |
黑教研处函〔2007〕01号 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重点学科的管理,请各有关高校根据《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黑教研处函[2006]02号)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建设规划,按照重点学科专项资金用途向我处提交项目申请书。免评列为“十一五”重点学科的学科须报送绩效报告。请将项目申请书和绩效报告的电子文本(光盘)和纸介材料一式三份于3月9日报省教育厅研究生处。不按时提交项目申请书和绩效报告的高校,省教育厅将不予拔付重点学科专项资金。 省教育厅研究生处 二OO七年一月十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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